发文标题: 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7]216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12-14
实施时间: 2017-12-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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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铁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扩大铁路货运价格市场调节范围,简化运价结构、完善运价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整车运输具体货物品类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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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铁路整车运输货物品类.pdf    
附件2: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基准运价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