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企[2017]9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1-23
实施时间: 2017-12-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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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粮食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推进我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66号),我们将原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和省级粮食补贴资金整合为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并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粮食局
  2017年11月23日
  浙江省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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