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9-23
实施时间: 2017-7-31
失效时间: 2020-7-31
法规类型: 山西 分离社会职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63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主管部门,各市财政局、国资委(经信委),省直监管企业: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依据《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41号)、《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118号)及《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