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单位、各直属企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公布,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