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842号[财税金融类27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19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8-21
实施时间: 2017-8-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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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李晓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存量住房交易税收政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从制度层面加强部门协助信息共享,更好地落实“先税后证”工作的建议,近年来,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2015年制定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中明确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应推进与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财政、税收、公安、民政、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互和系统衔接。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等多个城市已经实现了与房产交易信息与税务信息共享。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存量房评估机构行业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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