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79号[财税金融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1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8-25
实施时间: 2017-8-25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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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胡国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我国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征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县城和建制镇、其他地区分别适用7%、5%、1%的税率。近年来城建税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对于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如您所指出的,城建税实施30多年来,其税制要素和征管制度未进行过大的调整,有些方面已不能适应情况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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