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无纸化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8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30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阅读人次: 26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无纸化办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无纸化办税的含义
  无纸化办税是国税机关利用互联网、图像识别、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短信验证等信息技术,以新疆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及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载体为纳税人提供办理涉税事项免于报送纸质资料的便利化措施。
  二、无纸化办税适用范围
  已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可通过使用税务CA数字证书或者短信验证的方式实现无纸化办税。
  三、无纸化办税业务范围
  新疆国税网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