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29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关税函[2017]1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11
实施时间: 2017-7-11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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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唐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重庆保税港区水港功能区试点进口商品限额免税零售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关于支持在重庆保税港区水港功能区试点进口商品限额免税零售政策的建议,是要在重庆保税港区水港功能区比照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海南离岛免税政策不宜在全国其他地方推广实施,主要考虑如下:
  离岛免税政策的实质是在一定条件下对本国居民在境内购买进口消费品实行免税,不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这种做法也不符合世界各国只对离境旅客购物给予免税优惠待遇的国际惯例,在全球除因极特殊原因在日本冲绳、韩国济州以及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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