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5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17]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6-29
实施时间: 2017-6-2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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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容永恩等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港澳会计专业人才在广东自贸区集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建议有利于推动港澳会计专业人士参与内地自贸区建设,促进内地与港澳会计行业的融合和交流,实现内地与港澳会计行业的合作共赢。结合你们的建议,财政部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鼓励港澳会计专业人士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在广东自贸区向港澳会计专业人士颁发特许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属于准入类证书。在中央政府简政放权、放开市场准入的背景下,从业资格证的设立和管理非常严格。目前,内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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