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司法局关关于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1-29
实施时间: 2017-12-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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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北方公证处、滨海公证处: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降低涉及企业的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下列涉及企业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一)对物的保全:不动产每件收费由900元降为70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由每件500元降为400元。
  (三)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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