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27
实施时间: 2017-11-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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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持续推进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预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风险提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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