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49号[财税金融类20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2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8-31
实施时间: 2017-8-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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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存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农光互补类项目土地使用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作为我国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其开征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对于您反映的不同省份、不同城市等级、不同土地等级征税标准不尽相同的问题。我们考虑,从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级差收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功能定位出发,其税制本身具有地区差别化的特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根据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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