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5号[财税金融类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17]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8-4
实施时间: 2017-8-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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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朱建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在强化审计独立性、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公平竞争的同时,也带来了审计资源浪费、审计成本提高、权力寻租等潜在风险。上述观点,对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结合您的建议,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将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列为财政部研究课题,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第二,结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和国情实际,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延长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期限以及用轮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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