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对省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第104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6
实施时间: 2017-11-6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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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刘琳代表:
  您提出的沈大自主创业新区税收政策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国税局政策制定权限的说明。省国税局无权自行出台税收政策,国税相关税收政策均由国家统一制定下发,各省国税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税务总局会考虑各省局的政策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将继续做好政策执行反馈工作,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支持的重点产业发展。
  (二)认真落实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政策。认真落实现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行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型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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