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5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闽地税函[2016]5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3-25
实施时间: 2016-3-2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9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体育局:
  《关于培育海峡西岸千亿体育产业集群的建议》(第1858号)收悉,对代表所提相关涉税事项,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落实体育产业相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附征税费政策的答复
  我省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体育产业企业及小微企业的负担。2015年度,全省 212280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免征营业税额1.54亿元;全省企业所得税地税管户中,共有25782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预缴减免税款1.96亿元,受惠面达100%。
  一是积极落实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