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252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12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11
实施时间: 2017-7-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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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张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征物业税专项用于地方政府维护住宅公共区域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言,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房地产市场发展,居民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比例越来越高。改进物业管理水平,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解决当前我国住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加以解决。您提出的开征物业税专项用于地方政府维护住宅公共区域物业管理的建议十分中肯,对明晰住宅小区内有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目前,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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