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7-11-21
实施时间: 2017-11-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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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境外承包工程税收抵免凭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以总分包或联合体方式在境外实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下同),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可按本公告规定以总承包企业或联合体主导方企业开具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完税凭证分割单(总分包方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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