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27
实施时间: 2017-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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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深圳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范围
  有奖发票的范围是购买方取得深圳市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依法开具,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统称“普通发票”)。
  以下普通发票不能参与开奖:
  (一)票面金额合计(含税)小于50元(不含)的普通发票(包含金额合计为负数的红字普通发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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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公告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