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增设2004年税收会计报表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4]1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4-1-18
实施时间: 2004-1-18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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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的要求,经研究,对2004年《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的项目及口径作如下修订和调整:
  一、在《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的“二、出口退税合计”下增设“3、归还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欠款”和“5、归还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欠款”两个项目,原“3、出口货物退消费税”改为“4、出口货物退消费税” 项目。
  二、《入库税金明细月报表》中,增设后的“3、归还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欠款”项目为中央收入退库,专门反映中央财政归还的截止2003年12月31日以前欠退的增值税;增设后的“5、归还出口货物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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