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外资[2017]189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上述未列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10-31
实施时间: 2017-10-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