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发改外资[2017]189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外交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文明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土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文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7-10-31
实施时间: 2017-10-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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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对外经济合作稳步推进。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对外经济合作,我国产业布局不断优化,产品、人才、技术、标准和文化大踏步“走出去”,国家海外利益稳步拓展,同时也实实在在地促进了合作国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包容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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