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医改办[2017]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10-20
实施时间: 2017-10-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68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医改办、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国税局、工商局、公安分局、中医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