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部分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海关公告2017年第7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海关
发文时间: 2017-11-22
实施时间: 2017-11-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6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动法治海关建设,深圳海关决定废止5份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海关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
  废止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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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海关关于废止部分深圳海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7年第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