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12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18
实施时间: 2017-7-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45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焦云等1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电力普遍服务基金,解决黑龙江省工商业电价偏高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近年来,为降低电价,有关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如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实施输配电价改革等,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电力资源配置不均衡、电价交叉补贴等问题依然突出。一方面,一些地区电力资源丰富,但富余的清洁、廉价电力外送难,大量出现窝电、弃电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电力资源不足,发电成本较高,但受制于定价机制、输配电条件等,难以通过外购来降低本地电价。为此,迫切需要加快推......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