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豆粕、玉米和铁矿石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7]33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11-24
实施时间: 2017-12-1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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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交易时(即11月30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豆粕品种的非1、5、9月份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5元/手调整为0.2元/手。
  2.玉米品种的非1、5、9月份合约,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1.2元/手调整为0.2元/手,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由0.6元/手调整为0.1元/手。
  3.铁矿石品种的非1、5、9月份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6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06。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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