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6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6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11
实施时间: 2017-7-1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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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司艳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适用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2015年9月,我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主体、时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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