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商综字[2017]22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7-11-23
实施时间: 2017-11-23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3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工作。今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第一部全国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的行动纲领。贯彻落实好《规划》,对于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实现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