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工商广[2017]2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2-4
实施时间: 2017-2-4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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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精神和省局提出的以下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登记管辖
  县级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所辖区域的广告发布登记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及其以上媒体的广告发布登记由省局负责,省辖市及其所属区媒体的广告发布登记由省辖市局负责,县(市)媒体的广告发布登记由所在地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省辖市局认为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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