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2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12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18
实施时间: 2017-7-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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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喻新强等11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调整电价中中央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征收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性基金是各级政府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本届政府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国家持续开展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工作,现存的政府性基金已从2013年的30项减少至21项,主要涉及水力、电力、铁路、民航、旅游、教育等领域。按照现行管理体制,政府性基金实行中央一级审批,标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行业特点、地域差别、社会承受能力、政策公平等因素进行确定。目前,绝大部分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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