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92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6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11
实施时间: 2017-7-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张晓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暂停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险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的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之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格外关心,部署了一系列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举措,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根据《残疾人保障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