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监[2017]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5-5
实施时间: 2017-5-5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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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试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范围及检查单位户数
  我省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至10月底结束,主要检查被检查单位2016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17年。全省计划检查400个单位,其中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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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福建省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户数分配表.xls    
附件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