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会计人员执业信用管理部门协作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17-10-10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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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衢州市会计人员执业信用管理部门协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会计管理工作在财政、税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强化对各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结合我市会计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决定建立衢州市会计人员执业信息管理部门协作制度。
  第一条 组织领导
  成立衢州市会计人员执业信用管理部门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市财政、国税、地税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市财政局会计处、财政监督局,国地税征管处、纳服处、信管处(信息中心)、稽查局及县(市、区、分)局等处室单位为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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