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5]5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5-3-14
实施时间: 1995-4-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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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加强对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在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机动出租车驾驶员(包括大、中、小客货运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下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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