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17]1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3-22
实施时间: 2017-4-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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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经信委、省地方税务局、省残联,各市县财政局: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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