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编报本市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3]19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3-11-19
实施时间: 2003-11-19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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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编报2003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要求,现将本市股份有限公司编报200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编报范围
  按照规定程序经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金融、保险类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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