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0-26
实施时间: 2015-12-1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5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我省2015年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税收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要求,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1号)
  1.第十三条修订为:
  “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者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罚。”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