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16]3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4-14
实施时间: 2016-4-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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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控设备应用及代开网络接入方式
  (一)税控设备的领用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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