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进非国有资本的实施以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发改体改字[2016]108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6-1-27
实施时间: 2016-1-27
法规类型: 内蒙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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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进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2016年1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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