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17]13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9-30
实施时间: 2017-9-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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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共享工作。自治区地税局加强与自治区工商局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与工商部门之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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