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按亩均指标考核]征前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26
实施时间: 2017-6-26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阅读人次: 377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我局决定对市本级企业2017年分类分档差别化城镇土地税减免优惠实行征前减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征前减免具体操作程序
  1、纳税人申报2017年度(考核年度,下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按2016年度(考核年度的上年度)的亩产税收贡献和确定的减免比例实行征前预减免。
  2、从2018年2月份起(考核年度的次年)起,对201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分类分档考核,以纳税人2017年度的亩产税费为主要指标,结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