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资产[2017]11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0-25
实施时间: 2018-1-1
失效时间: 2022-12-31
法规类型: 浙江 收益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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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行为,提高房产出租工作透明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出租行为,提高房产出租工作透明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范风险,根据《浙江省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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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出租申报审批表.xls    
征求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财资产[2022]154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22-11-17
实施时间:2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