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绍市财社[2017]3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6-28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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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7]26号)精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为做好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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