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发文文号: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4-17
实施时间: 2017-1-1
失效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38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印花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1号),现将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公告如下: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6-30
实施时间:2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