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7]7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
发文时间: 2017-9-30
实施时间: 2017-11-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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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7〕74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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