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甬政办发[2017]85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7-8
实施时间: 2017-8-9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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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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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