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海关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切换的公告
发文文号: 深圳海关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海关
发文时间: 2016-12-26
实施时间: 2016-12-26
失效时间: 2017-11-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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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新兴业态发展,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进口统一版系统)切换的相关安排,就深圳关区进口统一版系统切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切换范围仅涉及未使用进口统一版系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报关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二、系统切换工作将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开始。切换后,企业在深圳关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时,应当使用进口统一版系统。届时深圳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系统将停止使用,不再接受企业传输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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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深圳海关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切换的公告(2016年第8号).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海关关于宣布深圳海关公告2016年第8号失效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海关公告2017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海关
发文时间:2017-11-22
实施时间:2017-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