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13
实施时间: 2017-12-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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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17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有奖发票的范围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分期确定从事餐饮、住宿、娱乐和装饰业的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1)2017年12月1日前开具的普通发票;(2)票面金额(含税)在50元(含)以下;(3)红字普通发票;(4)代开的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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