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缴纳2017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13
实施时间: 2017-11-13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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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11年发布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选择通过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三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有关问题解答
  一、问:个人住房房产税缴税渠道的服务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一)付费通网站
  1.即日起,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付费通网站(网址:)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2.付费通网站常年受理个人住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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