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6]43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6-7-15
实施时间: 1996-7-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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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决定恢复使用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见财税字〔1996〕第8号)以后,国家税务总局相继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的通知》(国税明电〔1996〕014号)、《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关于出口退税有关电子信息传递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信函〔1996〕035号)和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软件,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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