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税[2017]3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7-6-19
实施时间: 2017-7-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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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水利局、国税局、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减半征收我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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